2017-05-25 09:48:55

LOGO 表现形式及设计规范

LOGO 表现形式及设计规范
表现形式

作为具有传媒特性的LOGO,为了在最有效的空间内实现所有的视觉识别功能,一般是通过特示图案及特示文字的组合,达到对被标识体的出示、说明、沟通、交流从而引导受众的兴趣、达到增强美誉、记忆等目的。

表现形式的组合方式一般分为特示图案,特示字体,合成字体。

1、特示图案:

属于表象符号,独特、醒目、图案本身易被区分、记忆,通过隐寓、联想、概括、抽象等绘画表现方法表现被标识体,对其理念的表达概括而形象,但与被标识体关联性不够直接,受众容易记忆图案本身,但对被标识体的关系的认知需要相对较曲折的过程,但一旦建立联系,印象较深刻,对被标识体记忆相对持久。

所以对持久记忆要求高时应设计良好的特示图案形象,较好的设计如苹果公司的牙印苹果,对图案LOGO的面向推广的各种要素都把握的恰到好处,另外一些情况下,希望在较短期限内建立形象的,还应该设计相应的吉祥物,以类似苹果这样耳熟能详的概念,强化沟通和理解。

在现代精神快餐的时代,朗讯的红圈也在成为时尚。不过这类设计在国内还只有设计公司的网站才能接收吧,但有线电视的一个最新的影视综艺节目的LOGO就出现了螺旋型的朗讯红圈,可叹借鉴时大胆有余,创意不足了。

2、特示文字:属于表意符号。在沟通与传播活动中,反复使用的被标识体的名称或是其产品名,用一种文字形态加以统一。涵义明确、直接,与被标识体的联系密切,易于被理解,认知,对所表达的理念也具有说明的作用,但因为文字本身的相似性易模糊受众对标识本身的记忆,从而对被标识体的长久记忆发生弱化。

所以特示文字,一般作为特示图案的补充,要求选择的字体应与整体风格一致,应尽可能做全新的区别性创作。

完整的LOGO设计,尤其是有中国特色的LOGO设计,在国际化的要求下,一般都应考虑至少有中英文双语的形式,要考虑中英文字的比例,搭配、一般要有图案中文、图案英文、图案中英文、及单独的图案、中文、英文的组合形式。有的还要考虑繁体、其他特定语言版本等。另外还要兼顾标识或文字展开后的应用是否美观,这一点对背景等的制作十分必要,有利于追求符号扩张的效果。

3、合成文字:

是一种表象表意的综合,指文字与图案结合的设计,兼具文字与图案的属性,但都导致相关属性的影响力相对弱化,为了不同的对象取向,制作偏图案或偏文字的LOGO,会在表达时产生较大的差异。如只对印刷字体做简单修饰,或把文字变成一种装饰造型让大家去猜。其综合功能为:

a.能够直接将被标识体的印象,透过文字造型让读者理解;

b.造型后的文字,较易于使观者留下深刻印象与记忆

  


设计规范

设计LOGO时,面向应用的各种条件作出相应规范,对指导网站的整体建设有着极现实的意义。具体须规范LOGO的标准色、设计可能被应用的恰当的背景配色体系、反白、在清晰表现LOGO的前提下制订LOGO最小的显示尺寸,为LOGO制订一些特定条件下的配色,辅助色带等方便在制作BANNER等场合的应用。另外应注意文字与图案边缘应清晰,字与图案不宜相交叠。另外还可考虑LOGO竖排效果,考虑作为背景时的排列方式等。

一个网络LOGO不应只考虑在设计师高分辨屏幕上的显示效果,应该考虑到网站整体发展到一个高度时相应推广活动所要求的效果,使其在应用于各种媒体时,也能发挥充分的视觉效果;同时应使用能够给予多数观众好感而受欢迎的造型。

所以应考虑到LOGO在传真、报纸、杂志等纸介质上的单色效果、反白效果、在织物上的纺织效果、在车体上的油漆效果,制作徽章时的金属效果、墙面立体的造型效果等。

为了便于INTERNET上信息的传播,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是需要的。实际上已经有了这样的一整套标准。其中关于网站的LOGO,目前有三种规格:

(1)88*31这是互联网上最普遍的LOGO规格。

(2)120*60这种规格属于一般大小的LOGO。

(3)120*90这种规格属于大型LOGO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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